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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伤康复标准出台 一半工伤职工可享治疗计划
2008-04-02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八成工伤事故发生在农民工身上,而仅一成工伤者能享受到康复待遇。3月31日,全国工伤康复试点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记者了解到,广东省每年需接受康复诊疗的工伤职工有2万人,但绝大多数人因不了解相关政策而错失重获健康的机会。
  据介绍,广东去年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2113.89万人,农民工参保人数1351万人,占 全国农民工参保总数的40%。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结余84亿元。

  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广东省每年需接受康复诊疗的工伤职工有2万人,但其中能享受到看康复的只有十分之一。他说,之所以这样,首先是工伤事故单位逃避责任,不配合康复诊疗,另一方面八成工伤者是农民工,他们不了解这些规定,不知道有康复待遇。

  记者从会议中获知,全国首部《工伤康复诊疗规范(试行)》和《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31日正式下发,国家标准的出台将使50%的工伤职工进入康复治疗计划。目前,省工伤康复中心已选址广州白云区新广从路以西地段,建设占地面积超过3.9万平方米的新院区。预计两年后可投入使用,可提供600个床位,是目前床位数的5倍。

  据了解,根据广东省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工伤职工在康复协议机构进行康复治疗,工伤职工个人仅需支付30%的伙食费,康复治疗费用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记者 文安 实习生 吴思花 通讯员 梁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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