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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央企高管年薪增幅不超7%
2008-04-22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前天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在从2007年开始的央企负责人第二任期考核中,央企高管年均薪酬增幅不得高于7%,力求不扩大并适度缩小与央企职工平均工资的差距。这是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中央企业收入分配工作会议上透露的。
  据透露,目前我国共有23家已经上市的央企正在试行高管股权激励,其中包括17家境外上市央企和6家境内上市央企。邵宁称,在目前阶段,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不成熟,企业治理结构不规范、相应的配套改革没有跟上,股权激励还不具备普遍推开的条件。“从试点中反映的问题来看,存在股权激励实施条件过宽、业绩考核不严、预期收益失控等问题。”邵宁说,眼下国资委已考虑对非上市央企负责人及管理技术骨干进行中长期激励试点。
  为规范央企高管薪酬,今年国资委将出台《关于董事会试点企业高管人员薪酬管理指导意见》和《董事会试点企业董事报酬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探索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负责人薪酬和董事报酬管理新机制,使董事会最终行使选聘、考核、奖惩高管人员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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