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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成职工心病
2008-06-18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近五成职工群众认为,目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单位不签劳动合同。

  自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来,时间已经过去了5个月。为了解广大群众对《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中的意见建议,郑州市劳动保障投诉举报和咨询服务热线12333近期开展了“您认为目前实施劳动合同法,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的社会调查,通过郑州市劳动保障网站和12333热线,共采集调查标本5000份。调查结果显示:选择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占47.50%;选择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占23.82%;选择拖欠克扣员工工资的占17.06%;选择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占11.62%。

  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发生劳资纠纷的重要方式,也是贯彻落实好《劳动合同法》的根本。如果连书面的劳动合同都不签订,那么职工维权就变得异常艰难。

  他认为,劳动合同需要约定劳动者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有关事项,一般情况下单位不敢不缴纳社保费、克扣员工工资。因此,今后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法》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单位和劳动者及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一些单位为了压缩用工成本,盲目增加效益,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还有的单位以社保费的名义补给员工一些钱,以达到不参保的目的,这些都是不合理的,侵害了员工的自身权益,造成员工退休后生活没有保障、住院治病不能报销、发生工伤不能及时得到赔付等严重后果。(胡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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