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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将重点打击和查处套取就业补助资金行为
2008-06-25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记者日前从宁夏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培训补助资金促进就业的作用,宁夏近期将重点打击和查处套取就业补助资金行为。

    宁夏劳动保障部门在此次检查过程中要求做到五个严禁: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各项培训就业补助资金;严禁工作人员以任何形式参与接受补贴的职业培训机构的经营活动和借审批定点机构之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定点培训机构随意配备师资,任意压缩学时降低培训质量;严禁未经严格审批随意拨付培训就业补助资金;严禁与培训机构、职业中介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相互串通,伪造培训人员资料套取培训券,开展虚假培训或就业服务,骗取就业补助资金。

    宁夏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表示,对职业培训、职业中介机构和其他有关单位骗取、套取就业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出将取消其相关资质。(记者罗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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