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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残疾人创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2008-07-23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为了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了《扶持残疾人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规定从今年7月开始,宁夏残疾人创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这个办法规定,凡具有宁夏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新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残疾人,均可享受宁夏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对缴纳的社会统筹部分予以补贴;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统筹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各地确定的标准予以补贴。参加城镇职工或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补助的,按各地个人缴费标准予以补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按国家政策规定对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补贴。

    据宁夏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介绍,全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创业者,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式营业次月开始享受创业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每人最长3年,补贴费由自治区财政于当年7月和次年1月拨付。残疾人自主创业申请社保补贴,只能在现行优惠政策中就高选择一种。残疾人创业社保补贴发放遵循“先缴后补”原则,采用银行“一卡通”方式,由各县(市、区)残联每半年发放一次。享受社保补贴的残疾人,凭本人身份证和残疾人证领取。(记者朱俊清、姜雪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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