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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本月至09年6月相关社保补贴发放标准进行调整
2008-07-28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厦府 [2006]167号及厦财社 [2006]28号文有关规定,将对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相关社保补贴的发放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后标准如下:用人单位社保费补贴标准调整为347.47元/人·月;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补贴标准调整为318.52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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