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全力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008-11-12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芜湖县高度重视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今年以来采取9项措施,全力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截至上个月,全县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待遇890人次,享受补偿费104万元。
全力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该县今年24项民生工程之一。为切实完善这一惠及广大城镇居民的德政工程,该县扩大了参保范围,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并把在校学生范围扩大到幼儿园。降低了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将原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由去年的100元降为50元、其他居民(包括被征地居民)由去年的230元降为200元、在校学生为每人每年50元。扩大了门诊慢性病范围,将第一类慢性病由原来的6种扩大到10种,第二类慢性病由原来的2种扩大到5种。提高了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取消第一类门诊慢性病600元门槛费,全年报销累计封顶线由1000元提高到2000元,患多种慢性病的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
此外,该县还调整学生无责任人意外伤害门诊待遇,调高因生育医疗费用补助标准,建立兜底保障和抚恤制度,做好城镇居民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之间制度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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