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六大措施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008-11-19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笔者17日从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获悉,今年1—9月,我省城镇新增本土劳动力就业82.5万人,但本土劳动力供给规模同比提高6.4个百分点,就业压力较大。为了积极应对就业新形势,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我省将重点推出六大举措,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将积极就业政策从城镇覆盖到农村。将扶持对象和就业补贴项目延伸覆盖到全体城乡劳动者,使农村劳动者得到更多实惠。
全面实施“一户一技能计划”,建立农村劳动者普惠制技能培训制度,对45周岁以下、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本省农村劳动力提供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鼓励农民自主创业。把扶持创业的主体从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促进全面创业,引导本地劳动力草根创业,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建设本土创业队伍,培育就业新的增长点,以创业促就业工作。
鼓励企业吸纳本省劳动力就业。对企业当年新招用本省农村劳动力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的,给予企业社保补贴;对招用人员属农村贫困户劳动力、40岁以上和被征地农民的,同时给予企业岗位补贴;对吸纳本省农村劳动力达到一定比例的,给予企业税费优惠。
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布局,将就业信息、培训信息、政策咨询和职业介绍等公共服务延伸到乡镇、社区,对城乡劳动者实行公平待遇,并逐步实现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促进农村劳动力加快转移和融入城市。
严格目标责任考评。按照“双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实行年度考核,严格考评内容、程序,确保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层层落实到位。
记者 刘茜 通讯员 梁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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