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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09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2009-03-06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云南省3月2日召开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这是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后召开的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就该厅新一年在全新架构下开展就业、社会保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公务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部署。

    云南省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在会议上表示,2008年云南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稳步扩大,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央在滇和省属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标准过低、历史欠费等一些老大难问题得到解决,特别是在全国较早实现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全省各类参保人数达1,475万人次,新增234万人次,同时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得到提高,最高标准达到550元/月。

    2009年云南将重点从6个方面健全社会保险制度:力争将关闭破产困难企业在职和退休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16个州市,居民参保人数力争达到320万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研究制定符合云南农村实际的新型农村

    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继续推动被征地农民社保工作,基本实现“老有所养”;制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

    按照计划,2009年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制度也将得到完善,年内力争50%左右的州市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市级统筹;启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异地持卡就医试点工作,积极筹建省级异地费用结算中心。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试点,用于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支持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并且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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