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失业证年检对象有时间限制
2009-03-06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据宁波市就业管理服务局日前发布的信息,《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验证工作已经开始,2009年1月1日以前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均应在4月30日前参加年检。
失业人员应在此期间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办理验证手续。所需材料为《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和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超过规定期限办理年检的,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未按规定办理年检的,所持《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废止。(汤碧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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