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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87万低保人员就业 省下1.2亿低保金
2009-03-23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2006年,重庆市建立了“就业与低保联动”机制,低保人员主动就业积极性大幅提高。昨日,市劳动保障局介绍,到2008年12月,全市有2.87万名低保人员放弃低保实现了就业,少拿了1.2亿元低保金。 
  一年1.56万人弃吃低保

  在2006年,我市出台了《关于试行就业补贴促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就业再就业的通知》,建立“就业与低保联动”机制。

  据悉,“就业与低保联动”鼓励低保人员就业,对于有困难的低保人员,在就业后仍给予一定的补贴,那些有工作能力、工作机会的低保人员,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就业的,将予停发低保金。这样一来,低保人员主动就业积极性大幅提升。

  市劳动保障局介绍,到2008年12月,全市有39个区县建立了“就业与低保联动”,帮助2.87万名低保人员实现就业,累计发放就业补贴7303万元,减少低保金发放1.2亿元。仅2008年一年,就有1.56万低保人员放弃低保,主动就业,省下低保金5481万元。

  就业后仍困难还有帮扶

  按照政策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低保人员,享受低保6个月以上,有就业愿望并实现就业,其月收入低于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倍的,政府将给予就业补贴,超过2倍的不予补贴。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人说,对于实现就业的低保人员,若家庭经济仍困难,除了取消低保金外,其它待遇都将予以保留。如子女入学、医疗救助、廉租房、法律援助、收费减免等方面的帮扶。

  用人单位招用低保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保,可享受三年的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从事个体经营的低保人员,在规定限额内享受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等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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