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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下调四项社会保险费率
2009-03-24
作者:未知
来源:劳动法律网
为减轻企业负担,近日烟台劳动部门出台新政策,允许困难企业可缓缴最长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从今年4月1日起,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降低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费率。
此外,2009年度烟台从全市
失业保险
基金中还将安排一定资金,通过开展扩大
失业保险
基金使用范围试点,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今年烟台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1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万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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