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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养老保险将施行省级统筹
2009-04-03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31日,广东省政府决定养老保险施行省级统筹,其日前下发《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方案》提出分步实施的工作计划,即先实行调剂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省级统筹,逐步过渡,最终实现统收统支的省级统筹。

  广东新做法包括,制定和执行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政策;逐步统一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和统筹项目;统一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和规程;逐步实行统一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表示,全省将为此统一编制和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明确省、市责任。省政府已将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对市政府工作责任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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