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被邻厂飞石砸伤 东家照赔工伤费
2009-04-16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2006年6月19日,沿河县官舟镇田某在一采石场作业时,被邻近的另一处采石场放炮炸飞的一石块击中,导致田某右肩胛粉碎性骨折。日前,铜仁市法院行政审判庭行政决定,田某所在的石场赔偿田某21676元的工伤保险费。
据了解,田某受伤后,从事故责任方获得了2.5万元的赔偿费。2008年10月,田某向所在的石场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场方则认为田某已得到2.5万元的民事赔偿,且该赔偿高于其应得到的工伤保险待遇21676元,足以弥补其受到的事故伤害,因此,作出了不予支付的决定,原告不服,遂起讼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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