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享有四项政策优惠
2009-04-21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18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高校毕业生就业教育宣讲”活动拉开序幕。
海南省人力资源局负责人在报告中透露,为了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我省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医、支教、支农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以下政策:一是符合条件的将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二是可以按相关规定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三是选聘招录,服务期满考研究生初试成绩加10分,应聘到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四是享受人事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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