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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十项措施力促大学生就业
2009-04-22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了解到,这个省近日出台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十项措施,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政策措施含金量之大、覆盖面之宽前所未有。

  黑龙江省出台政策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市街道社区就业;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高

  校毕业生;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和服务外包型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挖掘机关、事业单位空编招用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工作。

  黑龙江省常务副省长杜家毫说,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做好“五个结合”,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将其与巩固基层组织相结合;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将其与所有制结构调整相结合;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从事现代服务业,将其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公务员队伍,将其与加强公务员和企事业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将其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

  据了解,今年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总数为18.95万人,加上2008年及以前累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12.7万人,预计将有32万高校毕业生需要就业。据统计,目前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6.68万人,占毕业生总数的35.25%,比上年同期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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