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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每个街道社区至少选聘一名高校毕业生
2009-04-23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记者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这个省出台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市街道社区就业,今年全省计划每个街道、社区至少选聘一名高校毕业生,总数不少于5000名。

    黑龙江省将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养老服务、医护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扶贫开发、防灾减灾等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每个街道、社区要至少选聘一名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家庭困难毕业生,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对到城市社区社会管理和其他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照现行渠道解决;同时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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