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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3个3”力促城乡统筹就业
2009-05-05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下,江苏作为经济较发达省份和人力资源大省,尽管有较好的基础和条件,但在就业、再就业方面也出现了多年未遇的新情况、新问题。据此,该省在今后一个阶段将在城乡统筹中以“3个3”力促就业。

    据悉,在“3个3”中,首先是高度关注就业的机会创造、能力提升、环境改善等三个要素。其次是高度关注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城乡就业困难对象等三个群体。再次是高度关注在发展经济中拉动、落实政策中推动、强化服务中带动就业等三个关键。

    在进一步发挥扩内需保增长方面,将在政府投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统筹兼顾对就业的直接拉动,将在扩大内需投入时注重向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倾斜,并进一步放大三产服务业的拉动就业效应。

    在落实一系列就业政策方面,一是支持各类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减负稳岗。二是支持自主创业。三是支持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实施。四是支持返乡农民工的转移就业,力争做到返乡不失业、能创业以及返城再就业。五是支持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和农村零转移家庭劳动力、经济下行以来集中裁减的企业员工、失地农民、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等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六是落实扶持优惠政策,实现年内60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的目标。

    在完善就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方面,要按照就业城乡统筹、社保城乡兼顾、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和谐劳动关系城乡共建的总体要求,强化“信息网络、基层平台、服务窗口、培训基地”4大基础建设,逐步形成城乡一体、上下贯通、平台到村、联系到户、服务到人,融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监察执法、调解仲裁于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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