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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维护农民工权益行动计划”启动
2009-05-13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让农民工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增减,放宽农民工落户中小城市的条件,增加适合农民工的低租金、小户型租赁住房供应。5月1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办公室敲定今年农民工工作要点:实施“维护农民工权益行动计划”,为农民工就业、创业、生活提供更多的便利。
  今年要合理确定农民工工资水平,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情况能增能减的机制。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农民工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特别是举家进城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农村居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落实全省“十佳百优”农民工和汶川地震灾区异地务工经商人员及其家属在就业地落户的政策。全省社区服务设施和体育文化设施向农民工均等开放。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面向返乡农民工的职业教育培训,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实行免费。

  研究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增加适合农民工特点的低租金、小户型租赁住房供应。推动建筑企业重点解决由简易工棚向适宜农民工居住的工房转变。加大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工作力度,完善农民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民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严肃查处未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以及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高危企业安全培训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相结合的制度,对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的,一律不得审核和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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