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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创业优惠政策 逾三百万返乡农民工受益
2009-05-14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受全球金融危机不断蔓延冲击,广西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返乡农民工逐渐增多,截止二00九年四月底,广西无法继续上岗就业的农民工已达一百三十多万人,就业形势严峻。

    记者今天(13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应对危机,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今年广西除投入超过三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培训农民工、设立十亿元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外,还将对返乡农民工创业实行“零注册、零收费、减税收、贷款贴息、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帮助和扶持城乡新增劳动力及农民工积极创业,减缓城镇就业压力。

    据了解,广西现有跨县以上转移就业的农民工近八百万人,到二00九年三月上旬,广西返乡农民工总数达二百八十四万人,占外出务工总数的百分之三十六,目前,仍有一百三十多万人无法继续上岗就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厅长蒋明红介绍说,广西为鼓励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出台一系优惠政策,将对返乡农民工初次创业进行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登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予全额补助;对返乡农民工开展规模种养并初次创业成功者给予一次性补贴两千元;对返乡农民工参与修建小型农田水利、村屯道路、植树造林等基础设施建设,每天给予农民工五十元工资性补助。

    另外,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者,其营业税起征点为月营业额五千元;对返乡农民工提供代养动植物、林木养护、林木看护和病虫害防治等劳务取得收入,减免税赋;返乡农民工用自房产和自用土地从事经营者,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税。

 

    据悉,可享受广西“零注册、零收费、减税收、贷款贴息、培训补贴”创业优惠政策的主体还包括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及城乡新增劳动力、科技人员、海外归学归国人员、专业复退军人、农民、机关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埠人员和外地客商、就业困难人员和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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