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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机制
2009-05-26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辽宁省政府近日下发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建立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预警机制,把就业状况作为制定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的重要依据。坚持年度招生计划安排与毕业生就业率挂钩的原则,对连续3年本专科初次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高校,严格控制其招生规模。

    据介绍,辽宁今年共有普通高校毕业生22.9万人。由于受诸多因素,特别是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用人需求明显减少,毕业生总量矛盾和供求矛盾进一步加大,高校毕业生整体就业形势十分严峻。

    为此,辽宁省政府要求全省各部门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方面,要求各高校对社会需求少、缺乏竞争力的专业,适时调整学科方向;对就业率低、就业质量差、不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坚决减招或停招,并相应减少教育经费的投入。

    同时,辽宁省教育厅将把大学生就业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考评高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标准,把毕业生就业状况与领导班子业绩考核、重点支持资金安排、学科专业设置、年度招生计划适当挂钩。在高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凡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高校不得评为优秀等级。对提供虚假就业率的高校实行“一票否决”,并将处理结果向全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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