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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邮递员送养老金资格调查表 请老人配合填写
2009-06-08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了解到,本月底前将完成全市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待遇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本次调查将由邮递员上门协助填写,如果8月1日前没有收到调查对象的表格,待遇将被暂停支付。

  调查对象

  今年全市调查对象为2009年4月份在册的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养老金或按月领取抚恤金的市外75岁以上企业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和全部抚恤人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离休后退休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及其健康状况。

  调查方式

  凡居住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离退休人员,由邮递员上门调查,现场指导退休人员填写调查表后,邮递员签字带回;凡居住在我省行政区域以外的调查对象,调查表将邮寄给本人,由退休人员本人填写后前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确认后寄回郑州市统筹办;由于特殊原因邮政人员无法在调查时间内与被调查对象取得联系的,退休人员也可以自己本人填写调查表,经当地社保机构盖章后邮寄回市统筹办;居住在外国的,由我国领事馆在调查表上签注被调查人生存状况并加盖公章。

  调查过程中,一旦发现被调查人员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社保机构将立即停止待遇支付并责令退还养老金、抚恤金。对长期瞒报离退休人员死亡情况的,社保经办机构除追回冒领待遇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此外,凡在8月1日前,社保经办机构未收到被调查对象合格有效的《基金情况调查表》的,社保经办机构将从2009年10月暂停支付其有关待遇,待情况明确后做出相应处理。养老保险举报电话:0371-67941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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