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江苏省各地7月1日前均将完成今年低保提标任务
2009-06-09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记者从相关会议获悉,7月1日前,江苏全省各地均将完成今年的低保提标任务,苏中、苏北地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和130元以上。

  据悉,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73.19万人。2009年,这些告别绝对贫困、达到每人每年2500元保障标准的地区,要继续执行城乡低保标准增长机制,确保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同步增长。未达到这一标准的地区,将按时序进度提标。民政部门正会同卫生、劳动等部门建设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确保年底前基本实现医疗救助与城镇医疗保险、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的资源共享、同步结算。对社会散居孤儿,我省将实行统一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600元,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适时提高养育水平。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