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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力保贫困大学生100%就业
2009-06-12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9日,成都市政府正式对外发布《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意见》,出台17条措施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
  其中,针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零就业、地震受灾严重等困难家庭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将开展“一对一”就业援助服务,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当年全部实现就业。扶持1500大学生创业

  成都市人事局副局长罗建民表示,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是意见的重点内容。据悉,成都将实施“千名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计划2009年到2010年重点扶持1500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瓶颈问题,意见明确规定,高校毕业生在成都市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据实际人数放宽到20万元,贷款3年内由政府全额贴息,也可享受创业零首付支持。

  同时,成都还将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特点,建设一批产业特色突出、配套功能完善、承载能力强的青年(大学生)创业园,为大学生提供基本的创业条件和财税、金融、创业指导等配套服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

  基层大学生突破12000人

  据了解,今年成都市将招募67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涉农社区)、农村中小学、乡(镇)公立卫生院、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服务,在基层服务的大学生总数将突破12000人。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助还计划”,大学生2009年到2010年到成都市乡镇及以下农村基层就业或服务,且国家助学贷款尚未还清的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助学贷款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据悉,成都市政府今年筹集资金专项用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从2010年起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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