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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将确保待遇不降
2009-06-15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案设计,将确保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不降低。”针对广东省政协委员的建议,近日,广东省人事厅在提出会办意见时表示,国务院已明确规定,要妥善处理好改革前后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平衡衔接。

    人大代表:收入下降不利稳定

    今年省“两会”期间,广东省政协委员涂瑶生提交了《关于我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稳步推进的建议》。他表示,如果不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意味着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其收入下降幅度将在2/3以上,这将导致这部分人群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及心理失衡,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为此,涂瑶生建议制定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总额标准。具体可参照目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标准,以退休前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两项之和为基准,在数额上与目前持平或略有降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多渠道筹集。对于按工资水平比例制定的养老金总额标准与社会保险养老金标准之间的差额,建议由政府财政负担,或政府财政、用人单位各负担一定的比例。

    省人事厅代表建议应充分重视

    近日,省人事厅提出会办意见称,“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多渠道筹集和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养老金的发放水平”的建议有利于我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制定,政府有关部门应充分予以重视。另外,提案中提出“制定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总额标准”,国务院2008年10号文件已有明确规定,要妥善处理好改革前后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平衡衔接。该厅最后表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案设计,将确保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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