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生就业动态将三天一报
2009-06-22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辽宁省要求各市建立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制度。
市长作为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高校书记、校长作为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为全面了解毕业生就业状况和工作动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将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全省工作情况和数据三天一报。
我省还将加大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力度,确保困难家庭毕业生全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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