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7月1日起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三类人可参保
今日下午,记者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继我市推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民工养老保险后,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将率先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市2400万城乡居民可陆续享受到养老保险,这也标志着重庆实现了养老保险全覆盖。
据介绍,按照规定,凡具有重庆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年满60周岁以上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待遇的人员,可自愿参保。
缴费的标准为: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按每年200元、400元、600元、900元四个档次缴费,由参保人自愿选择,缴费年限至少满15年。在年满60周岁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目前定为每人每月80元,今后随经济发展和物价指数等因素适时调整。
年满6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按每月40元、60元、90元三个档次,自愿选择并实行一次性缴费,缴费月数按本人距离75岁的实际月数计算,小于60个月或者超过75岁的,统一按照60个月计算。这类人员,在一次性缴足费用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养老金的构成为自己所选择的三个档次的缴费金额加上由政府出钱的每月每人80元的基础养老金,即:120元、140元、170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周平给记者算了笔帐,以16岁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为例,如果每年缴600元一档,则44年共缴纳26400元。从60岁开始,就能够享受到每月398.8元的补贴,以活到75岁为例,15年可收入71800元。如果以刚满60岁为例缴养老保险,按照每个月60元的标准,到75岁时共缴纳10800元,不过从缴费开始,每个月能享受到140元的补贴,15年也有25800元。
此外,对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增发10元的养老金;对年满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月增发10元养老金;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死亡,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本人死亡时上月基本养老金。 同时,参保人员都设立了个人账户,参保人员如意外死亡,没有支出的养老保险金将全部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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