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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5600万元改善农民工子女就学条件
2009-07-02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笔者近日从江苏省财政厅获悉,该厅会同省教育厅,在对2009年度春季学期各省辖市以及苏南地区的县级市(区)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进行核实的基础上,已下达了中央财政奖励资金5600万元,用于专项改善农民工子女就学条件。

  据统计,2009年春季学期,江苏共有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适龄子女68.37万人,其中来自外省39.51万人,已全部在公办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其中已经享受免收学杂费政策的学生61.9万人,占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适龄子女数的91%;享受免收借读费政策的学生68.03万人,占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适龄子女数的99.5%。这次下达的56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扩大公办学校接纳农民工子女就学的能力和进一步改善公办学校办学条件;资金分配上主要向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用于初中的每校不得少于30万元,用于小学的不得少于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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