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来妇女将可享受多项计生便利
2009-07-10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7月2日,记者从上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宣传服务月启动仪式上获悉,该条例10月1日起施行,将为外来流动人口在计生基本公共服务上带来更多的实惠。
◆按照上海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假期
◆免费领取避孕节育药具
◆免费享受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已婚来沪人员,可凭上海市居住证件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上海市免费享受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孕情检测、宫内节育器随访、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人工流产等技术服务。
◆在上海市享受免费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加了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的在职来沪已婚育龄妇女,若是计划内生育,还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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