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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来妇女将可享受多项计生便利
2009-07-10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7月2日,记者从上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宣传服务月启动仪式上获悉,该条例10月1日起施行,将为外来流动人口在计生基本公共服务上带来更多的实惠。
 
    ◆按照上海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假期
 
    ◆免费领取避孕节育药具
 
    ◆免费享受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已婚来沪人员,可凭上海市居住证件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上海市免费享受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孕情检测、宫内节育器随访、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人工流产等技术服务。
 
    ◆在上海市享受免费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加了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的在职来沪已婚育龄妇女,若是计划内生育,还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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