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允许省外院校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
2009-07-16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14日,山西省教育厅对省外院校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手续做出了详细规定:省外院校毕业生应在两年择业期内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派遣到省教育厅学生处的毕业生,须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由本人办理就业相关手续。
派遣到我省地市教育局的毕业生,直接到各市及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派遣到用人单位的毕业生,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到。派遣到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如需办理户籍等有关手续,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或落户介绍信,由毕业生本人或用人单位(集中)办理。定向生、委培生,到原定向、委培单位报到。我省同时允许省外院校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未落实就业单位或灵活就业需要办理择业代理的毕业生,可随本人意愿,到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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