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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村低保取得积极成效
2009-07-21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山西省农村低保工作始于1997年,目前,已在119个县(市、区)初步建立起低水平、广覆盖的农村救助体系。2008年,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102.32万人,比2006年增长43.10%,占农村人口(2008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5.47%, 比2006年提高1.75个百分点。实际年人均补助水平为933元,比2006年提高729元。

  分11个市看,忻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最多,为13.32万人,占全省总数的13.02%,比2006年下降0.06个百分点。其次为吕梁市,占全省总数的12.80%。阳泉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最少,为3.78万人,占全省总数的3.69%。

    分性别看,全省农村女性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31.87万人,占总数的31.15%,比2006年提高9.32个百分点。朔州市农村女性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占总数的比重最高,为42.30%,其次是临汾市,为34.15%。

    数据显示,几年来,山西省农村低保救助工作补助水平和补助力度不断加大,各市差距逐步缩小,女性救助比例快速提高,对农村贫困群体构建安全保障网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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