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河南困难企业缓缴养老费高达1.8亿元
2009-07-27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昨日,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局对上半年全省社保情况进行通报,同时透露国家试点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和农民工保险,年内将在我省启动,届时养老保险将实现全覆盖。
 

  参保企业和职工过去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年内补缴的,补缴本金的同时,按照对应缴费年度的记账利率补缴利息,不再收取滞纳金。2009年年内没有补缴的,仍按照原规定执行。截至6月底,全省共批准1997家困难企业缓缴社会养老保险费,缓缴金额高达1.8087亿元,涉及参保职工20.89万人。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