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村新增低保对象121万 标准提至1080元
2009-07-27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在河南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下,经过近3个月的复核认定,自本月起,我省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全面实施:全省农村低保标准由去年的平均每人每年900元提高到1080元,全省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21.49万人。同时,为了向部分特别困难的家庭适度倾斜,今后全省农村低保对象将分为三档按不同标准发放补助金。
此次“提标扩面”,全省各地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并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状况、财政社会救助资金安排情况等因素,全省各县(市、区)都提高了保障标准。其中,保障标准最高的是郑州市各区,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最低的是周口市各县,平均每人每年786元。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的要求,各地都扩大了保障覆盖面,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基本上都纳入了保障范围。经过新一轮的复核和“扩面”,全省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21.49万人,清退29.36万人,目前确定农村低保对象为202.22万户、364.14万人,全省农村低保对象占农业人口的比重由去年的3.34%提高到4.48%。
“分类施保,特困重保”,也是此次加强全省农村低保工作的一项新要求。综合考虑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和支出情况,以及家庭成员的病、伤、残程度和劳动力状况等因素,全省大部分市将低保对象分为三类,按照60元、50元、40元的月补助水平分别进行救助,有些地方按照70元、50元、30元的月补助水平分类救助,也有个别地方按照80元、50元、20元的月补助水平分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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