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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为暂困企业降低失业保险费超481万
2009-08-13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11日记者从济宁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自今年5月份山东济宁公布首批11家受金融危机影响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下文简称:暂困企业)以来,日前又有6家企业被认定为第二批暂困企业。为减轻困难企业负担,政府先后分别对被认定为暂困企业的 17 家单位和职工个人的失业保险费费率进行下调。截至目前,济宁市共为暂困企业降低失业保险费481.33万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第二批暂时困难企业申报工作共有8家企业参与,但最终被认定为“暂困企业”的只有济宁中银电化有限公司、济宁仪表厂、英克莱集团、济宁太东工贸、济宁金梭纺织、济宁市饮食服务有限公司6家企业。其中两家申报企业因欠缴失业保险金而“落选”。据悉,申请企业不仅要求企业各项经济指标(销售收入、利润、利税)在2008年1-9月份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且10-12月份下降幅度在30% 以上等条件,企业还必须制定就业岗位措施,没有出现裁员或一次性裁员至少10人且裁员总数占职工总数5% 以下。另外,企业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在2008年10月以前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等。

  据介绍,目前全市被认定暂困企业的单位共有17家,截至目前,济宁市共为“暂困企业”降低失业保险费481.33万元,不仅减轻了企业负担,还同时稳定就业岗位2.3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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