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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创建活动覆盖百万职工
2009-09-01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济宁市总工会获悉,市总以劳模企业家带头创建为突破口,采取逐步延伸、扩大范围、狠抓重点等方式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3年来,有5600余家企业参与其中,覆盖职工108万人,其中,有2688家企业达到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全市职工工资收入增加54%,为职工补缴各类保险2亿多元。

  据介绍,2006年初,在对当地百余家企业劳动关系状况进行调研后,济宁市总把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作为服务大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有效载体,制定了3年创建规划,提出了团队共创、链条共创、区域共创、结对共创、行业共创5种创建模式,在各种所有制企业中进行推广。

  济宁市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连续3年召开全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总结表彰大会,表彰了179家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对符合条件的137家企业授予“济宁市五一劳动奖状”,对158名企业负责人授予“济宁市五一劳动奖章”。

  济宁市总及时将好经验、好做法向全市企业推广,使创建活动由国企逐步扩大到非公企业,由规模以上企业逐步延伸到中小企业。在工作中,市总以“两个合同”的签订、职代会制度建设和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帮助、指导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实现了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

  此外,市总还协助有关部门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和纠正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推动《劳动合同法》的有效实施;推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提高职代会建制率和覆盖面,使职代会覆盖的企业达3742家,国有及其控股企业职代会建制率在95%以上;推动企业建立工资共商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保障职工与企业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200多家企业推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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