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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早期离开省属国企人员可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
2009-09-03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记者从广东省社保基金管理局获知,早期离开省属国企人员基本养老金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相关通知提醒,符合条件的人员,即日起可至省社保局申领基本养老金。

  根据通知规定,人员范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到省社保局申领基本养老金:一次性缴费前已在省社保局参保或从未参保的广州市户籍早期离开省属国有集体企业人员;正常退休的男同志年满60周岁,女同志满50周岁,因病提前退休的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满10年;其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

  办理地点:广州市林和中路168号省社保局二楼待遇核发部;办理时间:每月除最后两个工作日外的工作时间均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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