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郧西加快推进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步伐
2009-09-11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为实现湖北省十堰市政府将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作为2009年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要求全市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80%,其中中小学生整体参保率达到90%以上这一工作目标,郧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省、市要求,决定从8月底到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推进活动。8月24日,在2009年暑期全县教职工集训工作动员大会上,郧西县副县长周文生出席会议,专门就该县中小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是一项事关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大家要充分认识,广泛宣传,按章操作,圆满完成,要求教育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近期重点工作之一”。
郧西县教育局长莫益喜同志要求全县各学校一定要切实履行市县政府的承诺,真心采取得力措施,强力推进,年终将纳入各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未完成任务的90%以上学校进行责任追究,以确保中小学生参保工作落实到位。县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医保中心主任金汉鹏就推进郧西县中小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
湖北省郧西县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09年8月20日开始到10月20日结束。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阶段:时间从8月20日至9月10日;第二阶段为登记汇总阶段:时间从9月1日至20日;第三阶段为费用归集阶段:时间从9月20日至30日;第四阶段为公示发证阶段:时间从10月1日至20日。同时,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他要求:一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学生和家长消除思想疑虑,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从而充分调动自觉参保的积极性;二要精心组织,各中小学校是中小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组织单位,负责组织本校学生参保申报登记,代收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凡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小学生不得参加任何商业保险;三要密切配合,县医保中心和乡镇劳动保障所、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要全力配合学校做好宣传发动、参保申报登记、材料初审、信息录入等各项工作,为学生参保提供最便捷优质的服务,切实推进中小学生参保缴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湖北郧西县医保中心 金汉鹏 李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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