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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二百多万农民参加各类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2009-09-16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主要目标任务是,从今年下半年至二0一0年,在广东省一成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以后逐步扩大范围,到二0二0年前基本实现对全省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九月十四日,广东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省长黄华华出席会议并讲话时指出,今年八月,国务院召开全国新农保试点工作会议,决定从下半年开始进行试点工作,并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继实现农民“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之后,着力解决农民“老有所养”问题、实现“养老不犯愁”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中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迈出了重要步伐。

  他说,近几年来,广东省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进行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注重向农村倾斜。目前,全省二十一个地级以上市都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实现了农保制度全覆盖,梅州、惠州等部分市率先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到今年六月,广东全省已有二百二十六万农民参加各类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六十八点五万人按月领取待遇。这些成果的取得为全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

  黄华华要求,广东各地要通过分类试点、典型示范、分步推进,积极探索建立与广东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政策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促进广东省经济社会更长时期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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