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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今年10%农业人口县试点新农保2020年前全覆盖
2009-09-18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从17日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2009年将在全省10%农业人口的县(市、区)试点新农保,2020年以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董国勋介绍说,山东省将继续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要不断扩大各种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争取到2012年,全省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确保在2009年底前实行比较规范的省级统筹。同时,稳步做好失业、医疗、工伤保险提高保险统筹层次工作。

  董国勋表示,山东省将完善社会保险政策,稳步推进企业养老保险做实个人账户试点,扎实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下大力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问题,多渠道筹措资金,尽快将其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发挥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同时还将稳步开展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从山东省实际出发,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在全省10%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开始试点,以后逐步扩大进行试点。鼓励各市、县(市、区)按照新农保制度的要求,继续积极开展试点工作,2020年以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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