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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宁津1-9月份报销医保费150万元
2009-10-20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山东省宁津县自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以来,宁津县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基金的征缴划拨专户、住院药费报销拨付等进行监督管理。今年又进一步提高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其中:未成年人补助标准从40元提高到了80元,成年人补助标准从70元提高到了80元。1-9月份累计报销住院659人次,报销药费150万元,大大减轻了病人家庭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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