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天津降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门槛 扩大保障范围
2009-11-05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天津市发布的《关于调整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为扩大社会保障缴费范围,本市将从明年开始增加缴费档次,同时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元缴费补贴,使得更多市民享受养老保险政策。

  《意见》指出,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元缴费补贴。有条件的区县可在市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补助资金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增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的缴费档次。参保人员可以按照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10%、20%、30%缴纳养老保险费,降低了缴费门槛,城乡居民根据经济状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参保,扩大了保障范围,市民参保也有了更多的选择。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按照本市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参保缴费,并在领取养老金时,按照该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50元补贴。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