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常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2009-11-14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常州9日决定阶段性降低市级统筹区失业保险费率。

  该市把降低失业保险企业缴纳费率的时间节点定为11月8日,具体时间前拓为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此期间,常州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区企业缴纳部分的费率由原来的2%降至1%,个人缴费部分不变。7-10月还未缴纳的企业,11月8日前的可暂缓征缴,11月9日起恢复征缴,其企业缴纳部分的费率由原来的2%降至1%;2009年7-10月已缴企业,其1个点的费率相应金额将于年内予以退回。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