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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元旦前发放第一批新农保基础养老金
2009-12-11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日前,山东省政府召开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确定,正式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试点。

  首批“新农保”试点县(市区)分布在胶东、鲁中、鲁西的荣成市、寿光市、平邑县、菏泽市牡丹区等19个县(市区),进展快的元旦前将发放“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他试点县(市区)春节前发放基础养老金。

  试点县(市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都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市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市县(市区)政府将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规定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支付,确定为每人每月55元。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提高部分所需资金由各地财政支出。对纳入国家试点的地区,中央和省财政按照统一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给予40%、60%、80%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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