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5.56万人
2009-12-14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日前,记者从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截至11月底,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5.56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参保人数达48.83万人,两项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数占全省城镇户籍总人口的77.7%。
据悉,今年,青海省通过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将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最高支付限额(含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提高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左右(15万元左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政策规定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平均提高到70%以上;降低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未成年人筹资水平及个人缴费水平,建立了参保缴费年限与待遇水平挂钩机制和特种慢性病门诊补助制度,进一步提高了住院补助水平;完善我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等措施,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让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达到124.39万人,占全省城镇户籍总人口的77.7%。同时,我省还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目前,全省城镇职工已有70%以上的地区、城镇居民已有50%以上的地区实现了直接刷卡看病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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