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海南:海口42万人参加居民医保 完成98%征缴任务
2009-12-24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记者22日从海南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截至12月18日,海口市已有421684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前12天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参保率98%的征缴任务。
    据介绍,2009年海口市符合参加居民医保人数为43万人,市政府下达的参保任务人数为42.14万人。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人数达421684人,参保率达98.1%,全市提前超量完成了居民医保征缴工作。

    海口市能够率先完成征缴任务,主要因为全市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动员大会后,市领导多次深入到各区、农垦系统和学校进行调研,亲自抓进度、抓落实。同时,还得益于市政府根据海口市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力度、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满足海口市城镇居民多层次的就医需求,对居民医保暂行办法作了修改,大幅度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将报销封顶线从原来3万元提高到6万元,并增设未成年人意外伤害死亡补偿支付待遇、参保大中专学生可按学年度享受待遇、对在校(园)集中参保学生(儿童)按参保人数和每人10元的标准拨付门诊统筹基金等。

   

    居民医保新政策实施后,进一步发挥了居民医保这项“民心工程”在构建社会和谐、改善民生、推动医疗保险事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从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海口市参保人数为41万人,有15907人住院治疗,报销3418万元,人均报销2149元,住院率为3%;门诊报销人数为97078人,报销317万元。(记者王绍兵 通讯员叶青)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