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38万余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010-01-06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记者从海南三亚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稽局获悉,目前,三亚市各区、乡镇(村)居委会、农场和学校共有38万余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金额1438.1万元。
据了解,三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个人缴费、政府补助、社会捐助等多渠道进行筹集。筹资标准分为两个档次,一档标准为成年人每人每年270元,其中个人缴费100元、市财政补助92元、省财政补助18元、中央财政补助60元;未成年人(含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80元,其中个人缴费30元、市财政补助72元、省财政补助18元、中央财政补助60元。二档标准为成年人每年190元,其中个人缴费30元、市财政补助82元、省财政补助18元、中央财政补助60元。
参保居民医疗费用的补偿方面,按一档筹资标准缴费的,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偿限额为12万元;按二档筹资标准缴费的,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偿限额为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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