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海南三亚38万余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010-01-06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记者从海南三亚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稽局获悉,目前,三亚市各区、乡镇(村)居委会、农场和学校共有38万余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金额1438.1万元。

  据了解,三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个人缴费、政府补助、社会捐助等多渠道进行筹集。筹资标准分为两个档次,一档标准为成年人每人每年270元,其中个人缴费100元、市财政补助92元、省财政补助18元、中央财政补助60元;未成年人(含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80元,其中个人缴费30元、市财政补助72元、省财政补助18元、中央财政补助60元。二档标准为成年人每年190元,其中个人缴费30元、市财政补助82元、省财政补助18元、中央财政补助60元。

  参保居民医疗费用的补偿方面,按一档筹资标准缴费的,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偿限额为12万元;按二档筹资标准缴费的,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偿限额为8万元。(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