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甘肃失业保险金提高 人均增幅达48.75元/月
2010-05-13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7月1日起,甘肃省失业保险金将按新标准执行,调整后的标准人均增幅达48.75元/月,将有7万余人领取提高后的失业保险金,其中兰州市五区将提高55元/月。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正常死亡失业人员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标准一并调整。
目前,甘肃省执行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提高的标准,为一类区375元/月、二类区350元/月、三类区325元/月、四类区300元/月。据悉,这是甘肃自2000年以来的第5次调整。调整后,一类区430元/月、二类区400元/月、三类区370元/月、四类区345元/月。调整后的标准人均增幅达48.75元/月。据初步测算,2010年全省将发放失业保险金2.57亿元。
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同时,还将全省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正常死亡失业人员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也由现行3500元调整为4000元,一次性抚恤金由现行1750元调整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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