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康调整企业军转干和部分退役士兵困难补助标准
2010-05-24作者:未知来源:中国社会保障网
根据赣人字[2009]13号、赣市人字[2009]27号《关于做好2010年调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从2010年1月起,调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标准和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标准。其中企业退休连排级军转干部的解困标准为1280元/月,营级为1380元/月,团级为1480元/月。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标准为1280元/月。凡200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收入低于相应职级解困标准的(不含2008年及以后高职高龄退休人员实行特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含2010年对企业军转干部和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及195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或原工商业者实行特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两者差额给予生活补助。
江西省南康市社会保险局根据上述有关文件规定,对全市128名军转干部及51名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子兵的困难补助进行了调整,于5月底全部补发到位,共计补发金额177530元,解决了全市军转干部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及时送去了党的关怀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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