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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6月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结果
2010-05-27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昨天,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明透露,特区内外的最低工资标准早晚要统一。

  最低工资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深圳市是全国较早实行最低工资制度的城市,1992年颁布实施了最低工资标准。但从颁布实施至今,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都有特区内外之分,而且根据特区内外不同的经济环境和就业状况,特区外的最低工资都比特区内要低。目前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特区内1000元/月;特区外900元/月。

  对于今年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李明透露说:“提高是肯定的,我们现在已经完成了对今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调研、测算工作,并向市政府提交了几套调整方案,最终采用哪一套方案,要由市政府来决策。”他表示,按照条例的规定,今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将在7月1日实施,预计6月份就会对外公布今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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