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江苏:南京2011年度居民医保开始登记
2010-06-04作者:未知来源:金陵晚报

  即日起,南京市2011年度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开始登记。参保登记工作将于今年12月25日结束,届时将不再补办2011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据悉,符合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条件,尚未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居民,可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2011年度城镇居民参保登记手续。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在办理参保登记时,除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外,年满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需携带《学生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携带父母一方《暂住证》及父母工作单位提供的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在校学生还需携带学籍证明;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需携带《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证》;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肢体、智力、精神及盲视力残疾)需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今年刚出生的“新生儿”,除了可以申办2011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外,也可同时申办2010年度居民医保。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